**年五里镇冉砭村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向东商铺1幢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BCAK-(略)
项目名称:**年五里镇冉砭村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年五里镇冉砭村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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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新建垃圾收集中转站1处(简易垃圾收集点),两处公共厕所**㎡,三格式化粪池**m3,场地硬化**㎡,饮水管网**m。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五里镇冉砭村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五里镇冉砭村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略) 至 (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向东商铺1幢1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 (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获取须知: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向东商铺1幢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2、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