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延市自然告字[**]5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G-A-** | 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宝塔区姚店镇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该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如竞买人达三家及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至**年8月**日到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至**年8月**日到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8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具体出让方式。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年8月**日上午**时**分。
挂牌出让时间:**年7月**日上午**时**分至**年8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YG-A-**号宗地按照“标准地”方式出让,需满足高新区“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标准,宗地成交后需和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新区“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高新区“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
(略):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 ** ** ** **
2.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 ** ** ** **
3.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4.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5.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