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7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8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略)-(略)(政务大厅)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1 |
神木市医院第三分院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中鸡镇中锦路东侧 |
神木市中鸡镇人民政府 |
(略) |
**年7月8日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