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7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新建**万吨/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柠条塔片区 |
(略) |
(略) |
新建**万吨/年大宗固废处置综合利用生产线和3亿块/年免烧砖(标砖)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物料棚、办公楼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5.**%。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