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1日-**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曲江新区绿洲宠物诊所(个体工商户) | 西安曲江新区绿洲宠物诊所(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北路**号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南门9幢**号西户 | (略) | 本项目租用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北路**号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南门9幢**号西户,建筑面积**m2。本次扩建仅在原有诊疗活动的基础上增加犬类、猫类及其他宠物的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诊疗活动,不新增场所、设备及药物种类等。 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略)。 | 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