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于**年3月**日核发了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新校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许可内容为:教学综合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风雨操场地上5层,建筑面积**.**㎡。7#学生宿舍地上6层,建筑面积**.**㎡。地下车库3层,建筑面积**.**㎡。其相应总平面图批准号:**年2月**日市资源规划建鄠邑〔**〕3号。图件用印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建设工程审核章”。
区发改委和建设单位因人防配建不足,向我局申请注销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下部分。经审查,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的部分地下建设内容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办理。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的部分地下建设内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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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