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略),招(略),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对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略)
2.2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2.3项目规模:近期建设跑道长**米、道面宽**米;站坪设**个机位(9C);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设有全向信标台、下滑台、航向台等导航设施;跑道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跑道设置中线灯、边灯、入口/末端灯、调头坪灯、坡度灯等助航灯光系统:新建航站楼**m、航管办公综合楼、消防急救综合车库、货运库、机务场务特种车库、旅客车库、机场油库、中心变电站、供热站、供水站、污水站、垃圾站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包括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项目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企业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民航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民航专业工程设计相关规定(以《关于进一步开放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通知》中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为准));
3.1.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3企业业绩要求:/;
3.1.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略)(略),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拟投标人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发送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5.2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3请投标人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略)。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说明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略)
传真:(略)
电话:(略)-(略)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略)(同异议联系人)
电话:(略)-(略)转**、**(同异议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