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中心设备维保服务(二)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KRDL】K3-(略)
项目名称:影像中心设备维保服务(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日,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响应速度、设备故障率等指标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服务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若成交供应商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设备维保费用需分项报价,期间如遇政策性更新、原设备停止使用,此设备维保服务自行终止,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8)供应商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略),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声明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未因违规违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采购人“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按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www.(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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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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