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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西安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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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项目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

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 至 (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www.(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版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或响应)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号);

(**)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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