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河湖发〔**〕**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工程防护级别为Ⅴ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防冲不防淹标准。
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护岸工程总长度 0.**km,其中新建墙式护岸 0.**km,拆除改建 0.**km,护岸加固 0.**km。(2)附属工程:包括百米桩,标志牌 ,下河踏步等。
2.3项目投资总额:约(略)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
标段名称: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
2.6招标范围:凤县旺峪河喇嘛泉村—孔家庄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孔家庄一组第一段左岸新建护岸**米。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孔家庄一组第二段左岸新建护岸**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7月**日下午**:**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项目确认。(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上确认后请派代表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至**:**时,下午**:**至**:**时,在(略)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9日上午9:**整,地点:(略)(**席)。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县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略) 联 系 人:马鹏杰 电 话:(略) 监督单位:凤县水利局 地 址:(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 址:(略)A座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年7月**日